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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的八项罪名
1、安全生产的八项罪名有:危险作业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不报或谎报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
2、”第一百三十五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参与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
4、一法制建设;二人权状况;三生产经营;四政府领导;五人员素质,六部门监管;七公民意识;八犯罪制裁。其基本内容,目标机制层,三五二七四,条分缕析明:目标有三项:保人民生命;保国家财产;促经济发展。五方运行图:政府之监管;企业之保障;员工之自律;社会之参与;中介之服务。
5、安全生产法八项权利 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劳动者有权要求企业提供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知情权和建议权:劳动者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并有权提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
多项罪名应该如何判
判决一人犯数罪时,应考虑总和刑期,并在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酌情决定执行刑期。具体限制如下: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多个罪名,亦称数罪并罚。在此情形下,对于犯有两个以上罪行的罪犯,将针对各罪行分别定罪量刑,然后依据一定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所谓数罪,是指一个人犯下的多个罪行。不同国家的刑事法律对于构成数罪的时间界限有不同的规定:有的指判决宣告之前,有的指判决确定之前,还有的指刑罚执行完毕之前。
涉恶九类案件罪名
1、法律分析:九类涉恶指的是以下九类犯罪案件: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开设赌场罪。
2、法律分析:目前我国尚未对恶势力犯罪有着明确的罪名说明和解释,一般来说,是: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开设赌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3、法律分析:涉黑涉恶九类案件主要包括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开设赌场罪等9类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4、九大涉恶案罪名包括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损毁财物罪、组织卖淫罪以及强迫卖淫罪和开设赌场罪。其中,强迫交易罪,乃指以暴力、恐吓等方式强行购买或出售物品,强制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情节严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