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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发放贷款罪之“违反国家规定”的认定
1、违法发放贷款罪之“违反国家规定”的认定 违法发放贷款罪定义于《刑法》第186条第1款,主要针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的行为。
2、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以下是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认定处理规则的概括: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若数额巨大或造成重大损失,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罚金范围在一万元至十万元之间;数额特别巨大或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刑期将升至五年以上,罚金增加至二万元至二十万元。
哪些条件会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1、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客体条件:侵犯客体: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特别是贷款管理制度。客观条件:违反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行为表现:行为人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向非关系人发放贷款。造成损失:因上述行为导致重大损失。
2、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条件是:(一)主体要件:主体是由中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是过失;(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四)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行为人有违反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纪律的行为;有违法发放贷款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后果发生;行为人违法发放贷款的人是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才能构成本罪主体外,单位也能构成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上的表现为故意。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应予立案追诉:违法发放贷款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2、倒贷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违法发放贷款金额在一百万以上或者是直接造成损失达到二十万以上的。贷款在当今社会已经普遍存在,不过银行贷款也是需要条件的,有些银行业务员为了业绩,不管贷款条件符合不符合都进行贷款。
3、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4、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违法发放贷款一百万元以上的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就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警立案。借款机构的兴起意味着更多借款渠道的开通,消费者应该选择正规合法的贷款渠道,违法贷款渠道会伤害很多人的经济利益。